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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阳公共设施政策满意度调研——​“六抓六提”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加政府公信力

“六抓六提”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加政府公信力

贵阳政府职能部门满意度/

 2017年以来,修文县司法局在县委、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,以“司法为民,从心开始”为工作主基调,紧紧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采取多项措施,多措并举、标本兼治,持续巩固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满的意度。

     一、抓作风效能,提升干部公信度。一是制定《修文县司法局作风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》,围绕司法行政满意度和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,认真整肃干部、公证员、律师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的“庸、懒、散、慢、推、拖”等行为;二是完善举报投诉机制,制作“修文县司法局意见箱”,设立“监督投诉电话”,分别悬挂在局机关、各司法所、律师事务所、基层法律服务所醒目位置,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,对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恶劣的情况严肃问责;三是强化服务态度,保证窗口部门坐班质量,按照 “六个心”和“三个一”(即接待要热心、解答要耐心、询问要细心、受理要精心、回访要诚心、承办要尽心;接待群众要一张笑脸、一杯热茶、一个满意的回答)要求,接待群众咨询、解答群众疑惑、办理群众业务、提供优质服务。下班后,所有部门统一将固定电话转接到部门负责人手机上,并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,随时接听群众来电,做到群众电话不漏接、群众咨询无时限、群众反映必答复。

      二、抓法治宣传,提升群众知晓度。一是充分发挥宣传载体宣传作用,利用单位“两微博一网站一微信”(即腾讯微博、新浪微博、修文普法门户网站、“法治修文”微信公众号)、法治宣传机、LED屏、法治宣传栏、法治文化广场、法治文化墙等宣传载体,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、重点工作开展情况,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;二是开展“法律进家庭”入户走访宣传活动,制作发放 “连心卡”、围裙、手提袋等群众容易接受的法治宣传品,提升群众对普法工作的参与度和认知度;三是制作“司法行政便民服务牌”,张贴在各村(居)委会办公地点、居民小区门口、人流集中地、村民小组醒目位置,对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进行宣传,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知晓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;四是以“法律九进”活动为载体,结合“重德修文·法治讲堂”宣讲品牌,深入机关、农村、社区、学校、部队、企业、景区、商铺、家庭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、特色鲜明的普法宣传活动,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的同时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。

      三、抓人民调解,提升群众和谐度。坚持“以防为主、调防结合”的工作方针,在巩固组织、配强人员、规范工作上加大工作力度,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、维护社会稳定中“第一道防线”的重要作用。一是结合全县村(居)支两委换届重新调整充实村级调解委员会组织,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网络建设,按照“五有”、“六统一”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要求,打造村(居)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示范点;二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教育培训,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人民调解员集中授课,进一步提升调解员法律素养、调解能力;三是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,强化县、乡(镇、社区)、村(居)三级调解组织分工负责、整体联动,切实抓好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,切实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,防止了矛盾纠纷的转化升级,为群众生产生活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
      四、抓特殊人群,提升群众安全度。一是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、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,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,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,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技防能力,严防脱管、漏管、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生;二是认真做好刑释解戒人员出监所的衔接和管理,执行重点刑释解戒人员必接规定,规范完善安置帮教定期家访、定期联系、排查清理等日常工作制度,着力避免漏管、失控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;三是全面落实各项帮教政策,协调解决符合条件的特殊人群困难救助、未成年子女就学帮扶,鼓励、引导特殊人群就业,促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,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。

     五、抓法律服务,提升群众认可度。一是做实法律援助“惠民服务工程”,完善法律援助机制,提高法律援助质量,认真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咨询,为每一位符合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,做到“应援尽援”;二是充分调动律师、公证员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进一步规范规律师、公证员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,为群众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,努力做到让群众对法律服务认可。

      六、抓平台建设,提升群众便捷度。狠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“四级平台”建设,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、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。一是建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,设立便民服务窗口,整合律师、公证员、人民调解员、法律援助工作者等资源,定点坐班接待群众;二是依托基层司法所现有办公场所,建立乡(镇、社区)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,聘请律师每周到站坐班接待群众咨询,提供法律服务;三是建立全县125个村(居)法律服务工作室并配齐了一村(居)一法律顾问,建立完善村(居)法律顾问制度,定期进行督导、检查,严格落实“一周一联系、一月一坐班、一年一讲座”工作要求,保证了村(居)法律顾问工作效果;四是探索“互联网+公共法律服务”模式,对“法治修文”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改造升级,研发出具有宣传、咨询、在线预约等功能的“公共法律服务”系统,实现了法律服务“网上+网下”同步服务,让老百姓的法律服务需求“触手可及”,实现了让数据“多跑路”,让群众“少跑腿”的惠民目标。



来源:法治修文


2017年6月4日 12:16